安徽省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级政府工作方案,按照被征收人家庭实际损失、人均居住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等项目进行补偿的。
首先,被征收人的家庭实际损失是作为安徽省拆迁安置费最基础的计算依据,通常是指动迁户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和社会搬家成本。例如,房屋升值、家电损失、企业经营停顿、务工人员的返乡费用、子女上学的不便等等。这个项目是按照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实际损失相应的金额进行计算的。
其次,人均居住面积指的是每人享有的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家庭每人正常的居住面积也是区域不同、年龄段不同的人员均不相同。根据征收范围内动迁户的房屋面积、人数进行计算,普遍具有一定的标准。
再者,房屋建筑面积,则是根据被征收的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所在区域等方面因素计算。安徽省目前实行的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补偿,补偿费用根据豪华型、普通型、简易型等建筑标准的不同进行计算。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被征收房屋内或外附着的相关设施,如墙面墙上贴的装饰物品,室内的固定家具、卫浴等。这些东西与房屋或地产有关,如果不合理补偿,就会对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
补偿费包括了很多方面的费用,如临时停房费、拆除费、清缴费、移送费、过渡费等,这些费用一般是近期与拆迁有关的一些必要支出项,由政府的拆迁方案进行安排和相关的收取。
最后,搬迁补助费是为了解决被征收人家庭的过渡性生活问题而设。当被征收人必须搬迁到新居时,政府根据拆迁对象家庭人数、新房面积、居住质量等因素,根据固定标准向搬迁户发放资金,在更大程度上减轻了搬迁户的生活开销,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