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抚养权应该是由孩子的父母或亲属来争取并获得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孩子的父母不能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或者他们面临严重的疾病或其他困难,那么社会组织或个人就可能被指定为抚养者,为该孩子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
例如,父母身患严重的疾病或不幸去世时,孩子就需要其他人来照顾。这种情况下,政府或其他组织往往会尝试找到孩子的亲属或者寻找有经验的抚养者来接管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找到专业的义工或社会工作者,他们也可以作为抚养者。有时候孤儿或者弃婴也需要人来承担其抚养权,这时候医院或社会组织等都可能接手。
此外,如果孩子有亲属但他们无法承担抚养责任,那么有时候也会考虑将抚养权授予非亲人或非亲属。这些人可能是孩子的教师,篮球教练,或者其他与孩子有密切关系并表现出了关怀和责任感的人。这在某些案例中是可行的,但是组织者,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需要对这种情况进行深入的评估,确保因此给孩子带来的影响是正面的。
总之,抚养权通常是由孩子的亲属来争取和获得的,但在特殊情况下,由社会组织,政府机构或其他有权利的人来担任孩子的抚养者。无论谁成为抚养者,他们都必须有足够的能力和责任心来照顾孩子,并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的教育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