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婚姻是一项法律关系,离婚也同样需要法律程序的支持。在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领到结婚证书,要进行离婚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夫妻双方在没有领到结婚证书的情况下,其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在实践中存在争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的公证并不是因为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的原因,而是因为公证可以保障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离婚协议的公证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公证可以证明双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证是一种法律认证,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产物,对双方的利益均有保障作用。在双方持有的协议上盖上公证章,可以有效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后患。
其二,公证可以保障协议的执行。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协议的执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才能达成协议执行的目的。但是,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纷争和争议,需要有权威的证据来加以证实。在公证公证书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调解和诉讼程序中,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对于没有领证离婚的情况,虽然其婚姻关系的效力存在争议,但是离婚协议的公证仍然很有必要,以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妥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