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在城市更新或其他公共项目中,为了保障拆迁安置对象的相关权益而签定的一种协议。这种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应。
在一些拆迁过程中,很多被拆迁户刚开始的想法是不愿意迁走,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他们还是签订了拆迁协议。但是,签订协议之后,有些被拆迁户后悔了,想要取消拆迁协议,这是否可行呢?
首先,如果已经签署的拆迁协议中包含有关各项责任、约定及补偿费用等条款,一旦签订,在法律上就是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互相承认了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不可以随意取消。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拆迁协议中存在一些不合法、过分、侵犯权益的条款,拆迁户可以通过普通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要求相关部门重新协商。
因此,如果被拆迁户在签署拆迁协议时,发现了不合理的条款,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个合理的协议。
总之,拆迁协议是由法律保护的约定,一旦签订,不能随意取消,但如果有不合理的条款,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进行撤销和重新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