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单位证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离婚人员信息
首先需要在证明中列明离婚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以便于对其进行识别和核实。
2. 离婚事由
在证明中应当明确列明离婚的原因,这有助于为离婚提供证明,并且在必要时也有利于司法部门的处理。
3. 协议离婚的事实
证明中应当明确列举离婚协议的内容,包括离婚协议的签订时间、协议书的编号(如果有的话)、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居生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教育等事项,以及离婚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时间和地点等。
4. 离婚协议的真实性
证明应当明确表示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包括离婚协议的签字是否真实有效、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
5. 离婚证明的签发单位及联系方式
最后,证明中应当注明签发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证明的有效期限。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单位证明的内容需清晰明了、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有助于离婚当事人提供给司法部门辅助证明资料,也有利于单位对员工员工的工作和生活进行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