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配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法院申请离婚。虽然看起来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但是这种方式仍然存在许多坏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无法保障法律权益
由于协议离婚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可能存在一方在协商过程中被迫或者条件不足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导致对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来裁定离婚,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无法保证资产分割公正合理
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需要协商财产分割,但是由于双方的个人意愿和利益可能不同,协商的结果可能不够公正合理。而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依照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以及社会公平等因素来决定财产分割比例,从而保证双方的权益。
3. 无法解决纠纷
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需要协商解决离婚相关的问题(如子女抚养、见面安排等),但是由于双方的利益冲突,可能会导致协商无法顺利进行,最终结果也可能无法得到执行。而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判决有关问题,解决夫妻双方的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4. 在未来可能导致法律问题
由于协议离婚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如果双方协议中存在不合法的内容(如违反民法等),在未来可能产生一些法律问题。而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来裁定离婚,从而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虽然看起来简便快捷,但是却存在许多坏处,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解决夫妻双方的纠纷都不利。因此,建议夫妻在离婚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选择合适的方式,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