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限购的政策是目前许多城市都执行的限购政策,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房价,避免房地产市场过热而影响社会的稳定。然而,有些人为了规避这种限购政策而采取了各种手段,其中就包括签订离婚协议。
在我看来,房限购限制个人购房数量以及对于一些非本地户籍的购房者实行严格的限购措施是完全合理的。因为这样有助于控制房价,保证了公平性和稳定性,符合我国的国情和法律制度。
然而,有些人通过签订离婚协议规避房限购政策,其行为是不道德的,是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的,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的行为。
首先,离婚是一项重大的决定,它会影响到夫妻双方以及他们的家庭,如果仅仅为了规避房限购政策而离婚,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违背家庭的价值观念,不被国家和社会所认可。
其次,签订离婚协议规避房限购政策本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一些城市的房屋相关政策中都明确规定了,离婚并不会绕过限购的规定。因此,这种违法行为是必须得到惩罚的。
综上所述,签订离婚协议规避房限购政策是违反道德和法律法规的,不被社会所认可的。当然,如果夫妻双方真正面临离婚的情况,遵守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渠道解决问题是可行的,但是如果是出于一时贪图苟且之心而“玩火”,将只会引来更大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