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条款是指将拆迁对象安置到新居住地的各项规定,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拆迁安置条款的写法:
第一条 拆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1. 拆迁补偿的对象为拆迁户和居住在拆迁户房屋内的家庭成员;
2. 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和搬迁补助;
3. 房屋补偿包括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安置房屋面积与被征收房屋面积相等或超过,货币补偿以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为准;
4. 过渡期生活补助为拆迁户在搬迁前6个月内的生活费用,包括住宿费、应酬费等;
5. 搬迁补助为拆迁户搬迁费用的补贴。
第二条 房屋选址和分配
1. 新房选址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当地规划要求;
2. 拆迁户可在赔偿范围内自由选择安置房屋,如无法自行选择,将由政府代为安排;
3. 安排方式为公开竞价,按拆迁户被征收房屋原价值的一定比例安排;
第三条 过渡期生活调配
1. 过渡期生活调配包括过渡期伙食和住宿;
2. 过渡期生活费用由政府提供,居民可自行选择住宿场所;
3. 过渡期生活调配时间为拆迁前6个月。
第四条 搬迁安置资金管理
1. 拆迁补偿资金由政府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2. 拆迁户可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拆迁补偿资金,如逾期未领取,将转为存入拆迁库中;
3. 拆迁库使用原则为专款专用,用于拆迁项目开发和重建。
第五条 附则
1. 本条例所称拆迁补偿,包括补助和补偿两种方式;
2. 政府应对拆迁安置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情况;
3. 如有未尽事宜,将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