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重要合同文书,其起到的作用是明确离婚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达成离婚协议。然而,在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拿不准是否需要扣章。那么,离婚协议书需要扣章吗?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需要扣公章、合同章、个人章等章别,这样才能保证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和个人印章,以显示签署人的身份和签署的真实性,这也是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的一种方式。
除了法律的规定外,扣章对于离婚协议书还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因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牵涉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敏感问题,如果没有印章的确凿标识,会给签署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安。而扣章的方法可以有效地防止伪造和篡改,将离婚协议的确切含义传达给双方当事人。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加盖公章、个人章等章别,这是法律上的要求,同时也是保证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权威性的必要措施。如果可能,离婚协议书应该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名并加盖章别,以此证明每个人的真实身份和对协议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