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为贷款人,乙方为借款人,因双方共同生活矛盾激化,决定协议离婚。经过协商,乙方同意承担由甲方之前所贷款项。
二、乙方同意承担由甲方在银行贷款的本息,并在离婚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甲方之前的贷款,以彻底解除贷款关系。
三、乙方需提供甲方银行认可的还款账户,并承担因贷款逾期或违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滞纳金等。
四、甲乙双方离婚后,由乙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摊债务,共同还清各自的债务。
五、离婚后双方子女的抚养费、教育费等开支由甲方另行支付,与本贷款及还款无关。
六、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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