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因为这是对离婚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维护,同时也有利于防止离婚过程中的纷争和争议的产生。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离婚协议应明确离婚的原因和条件。离婚原因包括双方是否有过错、是否有不可挽回的矛盾等;离婚条件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子女等。
其次,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财产的分配。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由夫妻共同享有,离婚后应如何分割也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考虑到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和受赠遗产等方面的问题,以便在离婚后达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第三,离婚协议应明确子女的监护与抚养。如果离婚双方有子女,离婚协议就要明确子女的监护与抚养问题,包括哪一方担任监护人、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抚养费的数额等方面。
最后,离婚协议应保证合法有效。离婚协议必须具备法律效力,否则离婚后所产生的问题将无法得到解决。因此,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内容应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等方式确认生效。
综合以上几点来看,离婚协议保护了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离婚后的分歧与矛盾,也是对离婚程序正常、顺利进行的必要保障,因此,离婚必须要有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