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依法给予农村居民个人所有并用于家庭住宅建设的土地,具备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宅基地的面积与利用权归宅基地使用者所有,不可转让,也不能作为经营性建筑及商业用途。现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乡村迁往城市,留守在农村的老人和孩子多,导致大量的宅基地空置,不但浪费了土地资源,还对农村的集体经济造成了损失。因此,如何合理规划利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源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看宅基地的面积时,首先应该去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的宅基地管理法规定了住宅用地的建筑面积应不超过宅基地面积的50%。这是宅基地面积的保障性标准。不少地方会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定。例如,江苏省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案,提出宅基地所在的宅基村可以根据需求和土地资源量发放规定面积以下(40-100 平方米)的住房使用权。
一般情况下,宅基地的面积大小与当地的实际情况有关,宅基地的面积大小是根据不同地区的土地资源、土地规划、乡村人口口径等不同,很难一概而论。但是,不少地方采用了下述的标准来规定:
1. 宅基地面积应为居住用地面积,计算宅基地的面积可以按照住宅建筑面积的50%计算。
2. 规划面积为80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规划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
3. 宅基地面积以乡政府或农村落实土地使用权为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根据审批的需要相应增加。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的权益,为了能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利益,需要制定出一些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规划标准,以规范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确保政策的落实。同时,规划者应该也要关注到乡村经济的利益,采取适当的方式,让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率更大,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更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