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得到盖章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当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需要在律师的协助下起草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一旦协议书起草完成,必须得到双方的签字,并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盖章。
离婚协议书的盖章地点可以是以下几个方面:
1.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接受委托并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们可以为离婚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起草离婚协议书,并在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完成盖章手续。
2. 公证处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行政机构,具有公证、认证和鉴定等职能。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可以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协议的公证手续。公证处可以对协议书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并盖上公章,并将协议书备案。公证处公证的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力,是离婚手续中重要的一环。
3.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设立在全国各地的国家权利机构,承担了裁判和审判职能。离婚协议书在经过公证处公证之后,夫妻双方还需要将协议书提交到所在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以确认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公证完成后,夫妻双方要将协议书提交给司法机关予以确认。经确认后,离婚协议书方可生效。无论在哪里获得盖章,重点是要让协议书获得法律效力,这是离婚手续中最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