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后达成的协议书,作为离婚的重要文书,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在协议书上盖章。
首先,盖章能够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盖章可以证明协议书确实是双方真实意愿下所达成的协议。当有争议发生时,协议书上的盖章可以起到重要的证明作用,双方也可以据此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盖章能够增加协议书的公信力。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法律文书,而盖章是一种公证手续,能够增加协议书的公信力,降低其被质疑的可能性,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再次,盖章能够保障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且双方要对协议书的内容负责。当出现违反协议书的行为时,由于协议书盖章证明了其法律效力,便可以依法维护协议书的权威,促使双方遵守协议内容。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的重要文件,需要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以保障协议书的真实性、公信力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