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无房的群体是指因为政府强制收回土地或拆迁房屋而失去住房的人。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和拆迁对象之间往往会签订一份协议,其中也会涉及到安置房的问题。但是,签订该协议并不意味着该群体已经有了房产。
首先,在签订协议时,并不是所有拆迁对象都能得到官方的安置房,只有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才能获得。因此,不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即使签订了协议,也无法获得房产。
其次,在签订协议之前,拆迁户通常已经将自己的房产卖掉,用来解决日常生活费用或是其他开支。因此,即使签订了协议,他们也没有房产可以居住。
最后,在拆迁后,安置房通常是政府统一购置的,而不是由拆迁对象自行购置。因此,即使有一些拆迁户在签订协议时获得了安置房,但这并不能算作是有房。
总的来说,拆迁对象签订的协议不能算作有房,因为他们无法自行选择或购买房产,只有通过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方能获得安置房。同时,即使签订了协议,拆迁户也可能没有房产可居住,因为他们往往在签订协议之前已经将房产卖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