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商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了繁琐的法律诉讼程序。此时,双方需要达成协议离婚协议书进行签署,其中应当包括补偿事项。
补偿应当写在协议离婚协议书的第五条。此条应当阐明双方离婚的原因、分别承担的责任,同时也应当写明补偿的事项及金额。具体而言,补偿事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方面:夫妻双方应协商好财产分割问题,并在协议书中写明双方分得的财产及其价值,以及对方应当给出的补偿金额。
2.赡养费方面:如果离婚后一方需要支付赡养费,应当明确具体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及时间。
3.子女抚养权、教育等方面: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教育问题,双方应当协商好具体的安排,并在协议书中写明。
4.其他方面:如果夫妻双方要协商其他方面的事项,例如精神抚慰等问题,也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
最后,双方应当在协议书中签字并盖章,保证该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并具有法律效力。补偿金额应当合理、公正,确保双方离婚后能够公平分配财产、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并使双方走出离婚阴影,摆脱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