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可以被分开处理。在婚姻破裂或离异过程中,判定抚养权的主要依据是考虑儿童的最佳利益,并安排孩子与哪个父母生活为主要考虑因素。而抚养费则是为了满足儿童的生活和成长需要,由未获得抚养儿童的一方支付给获得抚养儿童的一方的一种财产性支出。
抚养权和抚养费的划分并不意味着它们没有关联。相反,抚养权的分配是抚养费的主要依据之一,抚养费的支付人通常为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因此,在判定抚养权的同时,抚养费也必须考虑最佳利益因素,以保障儿童的生活和发展。
一般来说,在离婚或分居协议中,往往会明确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支付方案。当然,根据实际情况,法院也有权对协议作出调整。例如,在前配偶收入和能力变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更改抚养费支付额度。
总之,抚养权和抚养费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但它们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在离婚或分居过程中,应根据情况分别考虑两个问题,以确保儿童的福利和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