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拆迁安置房能否办证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不仅涉及到房产证的问题,还涉及到土地证、用地性质等多个方面。一般而言,村委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在符合一定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的,因此,它们并非由个人出资购买的一般商品房。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拆迁安置房是属于特殊情况下的住房安置方式,而非市场经济下的商品房交易。因此,它们在产权方面是有所不同的,不能跟商品房一样办理房产证。
一些地方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商品房分别登记产权证”,但相应的,对于安置房的产权证明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在业主售房时,需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说明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等相关细节信息。同时,居民需要填写村镇房屋商品房开发和销售管理系统的购房登记表,并进行公示,等待一段时间拍卖等转让服务的审批。通过合法程序交易产权,并得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认定后,再进行产权证的办理。此外,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商需要向当地房产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号后销售房产。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城市、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所以在办理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了解。总之,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套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