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是离婚时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签字盖章确认。离婚调解书起到制定离婚协议的作用,记录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有的约定和协商内容。因此,在签署离婚调解书之后,双方当事人还需要制定离婚协议书。
与离婚调解书不同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对离婚调解书内容的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规定了离婚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等。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最终协议文件,具有约束力,而离婚调解书只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共识时的书面确认文件。
因此,双方当事人应该在签署离婚调解书之后尽快制定离婚协议书,以细化双方约定内容并加以明确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制定离婚协议书过程中产生分歧,则可能需要重新进行调解和协商。
总之,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协议书都是离婚过程中重要的文件,尤其是离婚协议书对离婚当事人双方具有明确约束力。因此,双方当事人应该充分了解这两个文件的含义和作用,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制定符合法律规定并充分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