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前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离婚后双方能够和平分手,减少离婚过程中的矛盾和纷争。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法院是可以推翻这种离婚协议的。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涉及到侵犯合法权益的部分,法院可以拒绝受理协议。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丈夫不必支付子女抚养费用,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法院就可以拒绝受理这种协议。还有,如果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方式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规定不符,那么法院也可以拒绝受理协议。
其次,离婚协议在签订时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如果协议签订时存在着强迫、欺骗或者误解,那么法院也可以推翻这种离婚协议。例如,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方式是在夫妻冷战期间擅自修改的,而且未经对方同意就签署了协议,那么法院可以推翻这种离婚协议。
最后,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涉及到法律规定不允许的事项,例如协议中规定不得再婚等,那么法院是可以拒绝受理这种离婚协议。
总之,离婚协议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意义,但是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必须是真实意愿的体现,否则法院是可以推翻这种离婚协议的。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守法律制度,以避免来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