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其中包含了离婚各方在分割财产、抚养子女、探视等方面的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书,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盖什么章,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盖章是为了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盖章的选择上,首推公证处的公章。公证是一种法定的证明方式,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和权威性。公证处盖章可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并便于以后证明。
其次,如果当事人希望协议书具有更大的权威性,也可以选择法院盖章。法院盖章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更加具有权威性和保障力。但是,相对于公证处,法院需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最后,当事人自己签名的章也是一种选择,以表示双方自主协商的意愿和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相对于公证处和法院,此种盖章形式的证据力较弱。
总的来说,选择盖章形式应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确定。在确定盖章形式之前,建议仔细审读协议内容,确保其具有合法性和实施性。同时,当事人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