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包括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和规定,这样可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受到充分保护。在书写离婚协议书时,一些夫妻会考虑加上协商人来提供协商、协调的服务。那么,是否有必要将协商人加入离婚协议书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协商人的作用。协商人是一个独立于夫妻双方的第三方,可以给予双方建议和中介服务,帮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夫妻在平等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分配方案,化解争端,达成可以接受的方案。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如果出现争议情况,协商人就可以起到化解纠纷的作用。同时,协议人还可以对双方就如何保护子女权益、财产分配等问题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
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书时,加上协商人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协商人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帮助夫妻双方有效地解决分配问题,减少争议和矛盾。
2、协商人的存在可以确保夫妻双方在协商的过程中能够保持冷静,以理智的方式解决争议。
3、协商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提高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让双方离婚更加圆满。
4、协商人还可以监督离婚过程,帮助夫妻双方保持诚信和信任。
综上所述,加上协商人可以为离婚协议书的草拟和最终签订提供很大的帮助。当然,是否加上协商人仍取决于夫妻双方自身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没有太多争议,那么加入协商人可能就没有太大必要。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存在很多争议,情绪比较激烈,那么加入协商人可以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