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原告XXX,我与被告XXX在结婚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存在着家庭暴力问题,导致我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忍受这种痛苦的生活。我因此提出离婚,并希望通过协议书的形式解决财产分配和抚养子女的问题。
一、 财产分配
1.房产:我们所拥有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且均为双方共同居住的家庭住房,原告希望分得该房产的50%所有权,被告同意并表示愿意放弃纠纷。
2.银行存款:我们所拥有的银行存款均为夫妻共同存入,经过充分协商后,原告希望分得该银行存款的50%,被告同意予以放弃。
3.车辆:车辆是原告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无权要求分得。
4.其他财产:除以上财产外,双方均无其他需要协商的财产问题。
二、 子女抚养及探视
我们育有一名XXX岁的子女,双方都非常重视子女的健康成长,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1. 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及探视权归原告所有,被告无权干涉。
2. 原告向被告支付XXX元人民币的抚养费,包括食宿、医药、学费、生活费等,由原告全权负责抚养子女。
3. 被告每周日下午2点至5点有权探视子女,教育指导,饮食照顾等,但不得干扰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总之,我们达成此协议书是出于双方的自愿,并通过充分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希望法庭能够给予审批通过,以确保我们的离婚顺利完成。
此致
敬礼
原告姓名:XXX
被告姓名: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