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离婚处理的方式,它是离婚双方就各自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债务分担等方面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所签署的一份书面合同。离婚协议书通常是由当事人自愿签订的,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应该盖什么章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协议书应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或者按指印制作。对于离婚协议书而言,因为其主要是由离婚双方自愿签订的私人法律行为,所以在签署协议书的时候一般应该由双方本人亲自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不过,如果其中一方身体原因无法亲自签名,可以由其代理人代签。如果有代理人代签的情况,必须要加上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以确保代签的合法性。
总的来说,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协议书应该由离婚双方本人亲自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协议中详细描述各项权利义务对于双方都是有前瞻性意义的,尤其对于女性来说,一定要明确保障订单的有效实施。对于离婚协议书,应该重视其重要性,细心仔细的制定,确保协议能够确保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法律手续不规范或不当而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