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必备的法律文件,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正式书面记录。常见的离婚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探望权等。那么离婚协议书由谁来拟制呢?大致可归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律师拟制
由离婚双方委托律师拟制,主要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律师会根据双方的要求,对协议中的各项具体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和推荐,并根据双方所达成的协议,起草协议书。律师拟制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执行。
2. 双方自行拟制
双方也可以自行协商拟制离婚协议书,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双方更容易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也更加符合双方的利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
总而言之,离婚协议书的拟制应该是由双方协商后决定的。如果需要,可委托律师拟制,也可由双方自行拟制,但协议内容必须明确、详实、合法、公正,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最终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