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房屋地址应该被列入其中。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之一,其资产性质不容忽视。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房屋地址,可以使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有更加明确的认识和覆盖,以避免日后产生的争议和矛盾。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中房屋地址的表述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 房屋位置和详细地址:明确房屋位置在哪里,包括所在城市、区域、楼盘名称、单元号、门牌号等详细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房屋权属证明:附上购房合同、产权证、房屋租赁协议以及相关房屋证明文件,以证明房屋权属。
3. 房产处理方式:明确离婚后该房屋的处理方式,例如协议出售、由一方赠与另一方、由一方赎回等处理方式。
4. 房屋评估价值:如果双方选择协议出售房屋,应当就房屋进行评估并确定市场价值,以便在出售时确定房屋价格。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中要写明房屋地址,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房屋产生争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也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务必谨慎处理,确保最终起草结果符合法律规定,保证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