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并不属于挪用公款,因为公司和个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公司有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公司通过借款来满足经营的资金需求,在商业运作中,这是一种正常的融资方式,而且是公司法定权利之一。公司借贷是一种与舆情和利益没有直接关系的金融活动,如果辞职后公司借贷没有还清,这种情况只可能是公司的金融状况不好,而不是挪用公款。
一些人认为公司借款是企业老板或管理者挪用公司资金的一种方式。事实上,如果这种行为出现,这是因为管理者违反了其职责义务或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借款导致了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其中的管理者可能涉及到挪用公款的罪责。
当然,如果公司借款的具体情况是欺诈、利用公开资金进行私人活动或无法追溯的非经营资金使用,这种行为才可能涉及挪用公款罪。如果发现这种情况,那么公司的现金管理和资产保护都需要加强。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运营行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