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一般与户主签订拆迁协议。这是因为户主是该房屋所有权的持有者,拥有决定权和签署权,也是拆迁方与所有业主沟通、协商的主要对象。
但是,对于一栋房屋而言,除了户主之外还有其他居住者。这些租房居民或子女等作为非所有权者,他们的住房权也同样受到影响。如果他们被随意忽略,会陷入困境。
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拆迁方要视情况与其他住房居民协商,并在具体落实拆迁补偿中给予体现。这意味着,当租赁居民、其他居住者同意协议时,也需要与他们签署协议。
在签订协议时,拆迁方应该充分保护住房居民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确保拆迁补偿公正合理。拆迁方也应该及时与其他居住者和全体业主沟通,重点考虑老弱病残和需要特别关注的社会群体,积极处理好拆迁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总的来说,虽然拆迁方在拆迁协议上主要与户主签署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要综合考虑拆迁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尽可能地保护所有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