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和协议书不是同时办理的。离婚证是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离婚事实的证件,而离婚协议则是离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文件,记录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在离婚过程中,先需要进行离婚协议的草拟、商量和签署,确定分配方案,包括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再进行离婚证的办理。离婚证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政府证明文件,需要在法定程序下逐一审核、调查双方离婚事实真实性,才能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所以,离婚证和协议书是两份不同的文件,互不影响,需分别进行办理。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否则无法顺利领取。离婚协议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公证和备案等一系列程序,确保分配方案具有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办理离婚过程中,我们应当注重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