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方面的内容。离婚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离婚协议是否失效并不是由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协议中的内容和约定决定的。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
1. 协议达成后一方出现欺诈行为: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财产状况、规避法律责任等,导致对方在协议中做出了不公平的决定,那么受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
2. 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被法律禁止: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法律禁止约定,那么这些内容会被视为无效。
3. 协议中的某些约定违反公序良俗:如果协议中的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如要求一方永远不能再婚或者严重限制子女的自由,这些内容也将被视为无效。
4. 协议中的内容不公平:如果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内容对一方明显不公平,那么该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协商或者修改协议。
5. 协议中的约定期限到期:有的离婚协议在达成时就规定了一个期限,如在离婚后五年内,一方必须支付另一方一定的抚养费。如果该期限到期,协议中对应的义务就会自动终止。
总之,离婚协议的失效不是由时间决定的,而是由协议中的内容和约定决定的。如果双方达成的协议发生了上述情况,可以通过起诉等途径重新协商或者修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