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我认为妇女应该得到相应的权利,也就是说,妇女应该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
首先,妇女的地位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不再是过去那个封建社会中被束缚的弱势群体。现在,妇女在各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表现,她们也应该有权利继承农村宅基地。这一做法能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妇女在社会和经济上的发展。
其次,妇女在农村社区中经常承担着家庭生产责任和家庭生活责任,因此她们的地位和角色都很重要。如果不能给予妇女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权力,那么家庭生产和生活责任可能会转移到其他男性成员身上。这种做法往往会导致家庭矛盾和纠纷,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农村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此外,妇女的继承权利也能够避免一些社会现象的出现,如乡村留守妇女问题、农村房产继承问题等等。如果妇女能够继承农村宅基地,那么社会问题和矛盾也会得到更为有效的解决。
综上所述,妇女应该得到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权利。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妇女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还能避免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增强农村社区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