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证据表明烟台市某个单位或个人挪用了公款,首先要做的就是报案。
1.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前往派出所、区分局或市公安局报案。在报案的时候,您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例如转账单据、违规文件或录音等。
2.同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您可以向烟台市纪委监委公开信箱、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反映情况。举报时也要准备好证据。
3.向新闻媒体举报:如果您觉得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效果不佳,您可以在烟台本地的新闻媒体上发表公开信,声讨挪用公款的行为。
4.向社会组织举报:热心公益的组织,如反腐组织、志愿者、大学生爱心团队等,都可以成为您的帮手。他们可以帮助您收集更多的证据,提供更多的帮助。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您还可以请律师提供帮助。
总之,如果您发现有单位或个人挪用公款,一定要及时举报,并尽可能提供证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帮助相关部门和机构查处违法行为,保护公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