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赡养等问题的协议书。引产是一种意外的情况,对夫妻关系和离婚协议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离婚协议书中是否要写明引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考虑。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同意对未出生的胎儿进行引产,那么离婚协议书中应该写明该事项。如果引产的责任在其中一方,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补偿。同时,应该约定好引产后应该如何处理胎儿。例如,是否进行尸检、火化、埋葬等,这些都需要写明。
有些离婚协议书中可能没有涉及到引产的问题,但如果一方遭遇了意外,导致需要进行引产,那么离婚协议书就需要进行修改。对于这种情况,双方应该及时沟通,协商如何处理引产所带来的后果,并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书面确认,以免引起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引产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情,对父母、家人以及夫妻关系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夫妻双方应该以平等、互相尊重的态度进行协商。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引产的部分应该明确无误,以免出现后续的法律纠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