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主要用于规定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共识,以避免离婚过程中产生更多的纠纷和争议。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情况。
首先,当离婚协议书在婚姻法规定的撤销期限内被撤销时,该协议书将失效。婚姻法规定的撤销期限是一年,即从送达离婚协议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内离婚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书,此时协议书便不再有效。
其次,离婚协议书未经司法机关审理、认可和生效前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离婚协议书被双方签署后,除非送达有关司法机关进行审理、认可、生效,否则该协议书仍然无效。
最后,在协议书生效前,双方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协议,只要双方同意即可。但是协议书生效后,变更或撤销就需要经过法院同意并进行变更或解除手续,否则双方不能单方面修改或撤销协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在婚姻法规定的撤销期限内被撤销、未经司法机关审理、认可和生效前,以及双方同意修改或撤销之前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协议经过法院审理、认可和生效后,才能够正式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