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涉及该行为的人员必须受到处罚。挪用公款500万属于大额公款的挪用,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首先,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应该被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被判定罪名成立,该人员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此处徒刑时间应该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同时,该人员还应该被罚款,罚款数额应该为挪用公款的数额加上罚款金额。
其次,在政治和职业层面上,涉嫌挪用公款的人员应该受到惩戒,这包括被撤职、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对于其所在的政治组织或者企事业单位,也应该进行问责处理,以警示其他人员不要重复涉及这种行为。
最后,在社会层面上,对于涉嫌挪用公款的人员,应该及时公开其个人信息,以便公众监督其行为。相关部门可以在媒体上发布其信息,以此形成公共舆论压力,促进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管。
总之,挪用公款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法律和其他多种层面的严厉惩罚。只有通过这些惩罚和处理措施的配合,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