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由其父母行使,除非法院判决剥夺其中一方的抚养权或查询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将被交给另一方或其他合适的法定监护人,以确保他们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
然而,如果子女的父母均已去世或无法行使其抚养权,法院将从以下人员中选择一个监护人:
1. 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其中一方已逝世的直系亲属;
2. 朋友或其他适当的人;
3. 泰国社会福利部门。
在选择监护人时,法院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安全,以及监护人的状况、经济状况和行为记录。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泰国法律始终保护他们的权益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