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通常是属于国有土地。在城市拆迁和城市更新的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征收私人土地来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如在原址上建设公园、道路、学校等,或者为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拆除老旧房屋。同时,政府也会把征收的土地用于建设拆迁安置房,提供给因拆迁而失去房屋的居民。因为这些土地一般都是从私人手中收回的,因此归属于国有土地类别。
要了解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并对拆迁的居民进行补偿和安置。其中,补偿和安置的财力来源通常来自征收的土地收益,即国家公有土地的收益。因此,拆迁安置房属于由国有土地出让、划拨或者长期租赁产生的建筑物。与私人产权土地不同,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国有土地。在城市拆迁和城市更新的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征收私人土地来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同时也会为拆迁的居民提供适当的补偿和安置,这些工作与国有土地密切相关。因此,对于地产从事拆迁安置房的投资商们,需要尊重政策、规定和法律,在进行相关投资或收益计算时一定要对这些法规和规定进行合理调整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