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后所签署的协议,因此必须由两个人共同签字。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在经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赡养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文件,它具有司法效力。在离婚协议书中,离婚双方应该清晰、明确地规定离婚后涉及到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子女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原则。离婚协议书的签订要基于自愿的基础之上,不得有强制的成分,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
2.平等原则。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应当遵循相互平等的原则,不得有明显偏袒任意一方的情况。双方应该在协商过程中以平等态度对待对方,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利益。
3.公正原则。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应当有公正性,不能够有不合理的规定,必须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公众的道德和法律规范。
4.合法原则。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否则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协议签署完成后,需要在协议书上签署姓名、日期、公章等相关信息,同时离婚协议书应该由离婚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或者法人印章,以便证明其法律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主协商、达成一致后所签署的法律文件,如非真实有效协议,将可能损害双方的权益和子女的利益,因此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必须慎重考虑,并尊重对方的选择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