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打赏游戏是一种犯罪行为,违反了财经管理规定和刑法有关盗窃罪、挪用公款罪等的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是指以未经授权的方式,将公共财政资金用于个人目的,而打赏游戏无疑是属于个人消费范畴。从法律上来讲,游戏平台提供的虚拟货币,只是一种虚拟物品,不具备真实财产权属性。而使用公款来赞助游戏,就是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取游戏虚拟物品,这就属于挪用公款行为。特别是作为公职人员,在公务时间内挪用公款去打赏游戏,就更是违反纪律,涉嫌违法。这种行为还会损害公共财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侵犯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风险提示和监管制度,遏制挪用公款行为的滋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财政秩序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