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债务等方面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双方签署并见证,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不存在共同债权,则该离婚协议仍然有效。
在离婚协议中,共同债权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的债务,比如一起买房、买车、创业等,如果这些债务没有清偿完毕,那么就存在共同债权。如果在离婚协议中,仅对共同债权进行了约定,而其他方面达成了一致,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仍然是有效的。
但是要注意,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公平、合理,否则法院可能会判定离婚协议无效。此外,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夫妻双方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利益,签署时要遵守自愿原则,不得受到违背意愿的侵犯。如果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有一方遭受了另一方的欺诈、胁迫等行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
总而言之,只要离婚协议中没有关于共同债权的约定,那么离婚协议仍然是有效的。但是离婚协议必须要合法、公平、合理,且签署时要遵守自愿原则,否则法院可能会判定离婚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