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后,现在的法律规定,无需要单独注销户口。但是,如果离婚时涉及到一方要迁往别的地方或者国外,那么需要办理迁移和注销户口相关手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规定,户口管理机关应当在离婚后制作离婚证,并记录在户籍档案中备查。这就意味着,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而且相关信息已经被记录在户籍档案中了。
此外,在离婚后,如果双方需要重新分配财产、以及抚养子女等事宜,一般来说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而这些登记手续,与户口注销是分开的,因此不需要单独注销户口。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具体情况下是需要注销户口的。比如,如果离婚双方都是户籍所在县(区、市)的常住人口,但其中一方要移居到别的县(区、市),那么需要到当地的户口管理机关进行迁移登记手续,并注销原所在地的户口。
总之,离婚后一般不需要单独注销户口,但如果需要重新迁居,或者涉及到其他需求时,还是需要到当地的户口管理机关进行迁移登记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