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2005年离婚也需要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离婚前,通过协商达成的一份法律文件,其中明确说明离婚的原因、离婚后财产的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有效地维护离婚双方的权益。
2003年我国修改了《婚姻法》,将婚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纳入法定程序,赋予其法律效力。从此,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成为了合法的离婚方式之一。
离婚协议不仅能够保障离婚双方的利益,还可以在司法程序中起到重要作用,减少离婚的复杂性。在离婚协议中确定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事项,如果出现争议,法院将参考离婚协议进行判决。
因此,对于2005年的离婚,离婚协议依然是必要的。离婚双方只有达成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分配财产、抚养子女,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繁琐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