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若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书,那么这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协议书的签订可以减轻离婚案件的审理成本,耗时和耗费的资源,同时,签订协议书也能够提高离婚案件的处理效率,节约双方的时间和精力。
签订协议书需要双方充分理解其中的条款,特别是对自己的利益产生影响的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和沟通,同时,若协议书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也要尽量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保证协议的正当性。
在协议书的划定过程中,还要注意不涉及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如分配财产时可能违反形式主义法律原则;保障子女的权利应当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考量,而非双方对于抚养费和探视权进行缴纳或剥夺的轻易变动等问题。
总的来说,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根据双方的处理方式,协议书的签订是可有可无的,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签订协议书会对离婚案件的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减少时间成本和资源消耗,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协议书内容的提前构想和规划也能起到约束起诉方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