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拆迁行动,向被征收人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按照规定,政府应该为征收户提供免费的安置房,并且不能出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的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卖了,这是违法的。
首先,政府在向征收户提供拆迁安置房时,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和合同。这些协议和合同都规定了政府免费为征收户提供拆迁安置房,且禁止出售。如果开发商未经政府同意就将拆迁安置房出售,就是对政府协议的违背。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出售,将有可能给征收户带来再次,甚至更加严重的财产损失。征收户接受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是为了弥补他们在征收中的损失,减轻损失的难度。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出售给第三方,或者开发商在拆迁安置房上进行二次销售,征收户将可能失去住房保障和原有的拆迁赔偿,这是对征收户利益的损失。
最后,卖拆迁安置房违背了公平和法律的原则。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是为了确保征收户的基本住房权益。开发商在未经政府同意的情况下出售拆迁安置房,违背了保护征收户权益的目的,违背了公平和法律原则。
总之,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卖掉是违法的,不仅违反了政府和被征收人的协议,更可能损害被征收人的财产和基本利益。加强拆迁安置房的管理和监管,有利于维护征收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