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用于个人目的。这个行为往往涉及到很大的数额,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法律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处理非常严厉,一旦查处,会受到重罚。
挪用公款罪的刑罚形式往往取决于挪用的数额大小。如果数额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只会罚款或者有限期的拘役;但如果数额较大,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严重的甚至会面临死刑。
那么,如果挪用公款罪的罚款以及退还公款已经完成,是否还会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呢?答案是可能性非常大。因为挪用公款罪的判决中不仅仅只有罚款这一项,还有判刑的可能。即使公款返还了,挪用公款的行为也已经构成,人们不应该只是因为退还公款就免于受罚。
此外,挪用公款罪的后果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损失,还可能会带来其他方面的影响,比如影响公众对于政府公信力的信任感。因此,即使挪用的公款已经归还,其行为对于公众对于其的评价仍然需要进行考虑,对于罪犯仍然需要进行相应的惩罚。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的情况非常严重,一旦被判有罪,不仅仅只是需要退还公款以及缴纳罚款,还需要面对相应的刑事处罚。即使退还公款,仍需要根据证据材料判处相应的有罪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以及公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