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主体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财务、会计、出纳等职务的人员,以上述组织的名义行使职权或者代表该组织管理财务的人员。私营企业并不属于上述组织的范畴,因此私营企业的员工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如果挪用公司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侵占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等其他相关罪行。
挪用公款罪是一个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因为它涉及了公款的不法占用,严重损害了国家财产以及公众的财产利益,同时也会对社会信誉和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受到法律的惩处。
总之,私营企业员工在执行公司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妥善管理公司财产,不得有非法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如果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存在疑问或者问题,应该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避免涉及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