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原为夫妻关系,于(结婚日期)日合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姓名,出生日期)和一女(姓名,出生日期),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甲、乙双方及关系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决定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财产分割
1、乙方自婚姻关系存续时购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家具等财产,均属于乙方个人财产,甲方不再追究其中任何一项财产的共有权和享有权;
2、甲方自婚姻关系存续时购置的汽车等财产,均属于甲方个人财产,乙方不再追究其中任何一项财产的共有权和享有权;
3、合同所约定的财产及个人财产,依照合同约定或乙方自行处理;
二、关于子女抚养
1、由于婚生子一儿一女,双方共同行使子女抚养权,但户口及监护权由甲方行使;
2、乙方向甲方支付每个月抚养费(以人民币计),具体数额为(数字写大写),自离婚生效之日起每月支付至子女成年并自主独立为止;
3、甲方为子女父母,应该维护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利用子女为任何目的,给予子女充分的关心与爱护。
三、离婚协议书的履行
1、离婚协议书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协议书中的义务,否则协议书无效;
四、其他条款
1、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如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2、如果本协议没有约定的事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本市规定的适用。
甲方 签名: 日期:
乙方 签名: 日期:
证人 签名: 日期:
证人 签名: 日期: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一式两份,共同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