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离婚时,一般情况下需要先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是离婚双方书面达成协议的文件,其中包括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的规定。协议书是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在理智和平的状态下达成妥善解决离婚问题的一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先起草协议书是比较稳妥的做法,因为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盖章后,就成为了合法的离婚协议。同时,起草协议书也可以让离婚双方在交涉过程中更为理智和客观,对可能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提前沟通,以避免出现莫名其妙的矛盾。
当然,起草协议书并不是必须的,如果双方的关系比较和睦,可以通过律师或其他中介机构协调处理离婚事宜。但是,如果离婚双方关系已经比较紧张,不想再进行长时间的沟通和协商,那么提前起草协议书并在合适的时候交给对方签字盖章是一种更为聪明的做法,可以有效地减少纠纷的发生,保护双方的利益和尊严。
总之,提离婚先给离婚协议书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一种做法。但即便没有协议书,也要尽量以和平协商方式解决离婚问题,从而避免伤害和纷争的发生,为各自的未来开辟一条清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