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目前所了解的知识和法律规定,在刑法中,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罪的一种,主要是指在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期间,将属于公共事务的资金、财物挪用用于自己的私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被判处挪用公款罪,刑期一般是根据挪用的公款数额、触犯法律的情况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而定。挪用公款数额越大,其犯罪情节越严重,则一般刑期就会越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目前实行非自由刑的做法,如有累犯、情节严重等情况,则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而一般情况下,短期的判决往往不会少于三年。
因此,如果一个人挪用公款九百多万,那么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他应该面临非常严峻的判决,起码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具体的刑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该个人的家庭、工作背景、是否配合、认罪态度、社会影响等诸多方面问题综合考虑。
总之,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公众意识上,都应严肃对待,绝不能姑息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