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因为公款属于国家、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和单位,是全体公民的财产。挪用公款就是直接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公共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共财产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共财产,破坏社会公信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挪用公款被查到可能构成的罪名有:
1. 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对公共财产进行非法占有、非法使用、非法处分等行为,以谋取非法私利的行为。当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滥用时,就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2. 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侵吞、窃取、非法占有、非法收受公共财产的行为。当挪用公款的行为涉及到了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时,就可能构成贪污罪。
3. 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将公款用于非法用途,或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使用公款的行为。当挪用公款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条件时,就可能被追究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被查到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信任。因此,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完整。